NO1:
同意并接受服务条款
欢迎您在此注册成为本网站会员,
请仔细阅读本下述文本,本网站依据以下服务条款提供您所享有的服务,
如果您接受,请点按“我同意”进入注册页面。
-----------------------------为什么我要成为中医药研究院网站会----------------------
1.中医药研究院网站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各项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均归中医药研究院拥有。用户通过完成注册程序并点击一下 "我同意" 的按钮,表示用户与中医药研究院网站达成协议并接受所有的服务条款。 2.服务简介 考虑到服务的重要性,用户必须同意 (1) 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 (2) 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引用为注册资料。 中医药研究院网站承诺不公开或透露用户的密码、姓名、地址、工作单位、电话、电子邮箱和笔名,以下情况除外: (1)用户本人要求或授权中医药研究院网站透露这些信息资料。 (2)相应的法律及程序要求中医药研究院网站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 如果用户提供的资料不准确,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将保留结束用户使用中医药研究院网站的服务、封闭该帐号、甚至删除该帐号的权利。 3. 服务条款的修改及服务修订 中医药研究院网站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中医药研究院网站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用户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中医药研究院网站信息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享用中医药研究院网站信息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中医药研究院网站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中医药研究院网站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4. 用户隐私制度 尊重用户的个人隐私是中医药研究院网站的一项基本政策。所以,作为对以上第二点个人注册资料分析的补充,中医药研究院网站一定不会在未经合法用户授权时公开、编辑或透露其注册资料及保存在中医药研究院网站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或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在以下四种情况是必要的: (1) 遵守有关法律规定,遵从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合法服务程序。 (2) 保持维护中医药研究院网站的商标所有权。 (3) 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4) 符合其他相关的要求。 5.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一旦注册成功成为中医药研究院网站用户,你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谨防被盗或泄露。如果因密码被盗或泄露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用户本人承担,中医药研究院网站概不负责。用户若因忘记密码或密码被盗向中医药研究院网站查询时,必须提供完全正确的注册信息,否则中医药研究院网站有权本着为用户保密的原则不予告之。 你可随时根据指示改变用户的密码,也可以结束旧的帐户重开一个新帐号,但不可以要求删除旧的帐号。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 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中医药研究院网站。 7. 拒绝提供担保 用户必须明确同意信息服务的使用由用户个人承担风险。 中医药研究院网站明确表示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中医药研究院网站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中医药研究院网站拒绝提供任何担保,包括信息能否完全准确,及时,顺利的传送。用户理解并接受任何通过中医药研究院网站服务取得信息资料的可靠性,取决于用户自己并由其承担系统受损或资料丢失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8.免责条款 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来自:不正当使用中医药研究院网站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中医药研究院网站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导致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形象受损,所以中医药研究院网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9.信息的储存及限制 中医药研究院网站有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医药研究院网站服务条款的要求和精神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中医药研究院网站服务条款的规定,中医药研究院网站有权中断其服务的帐号。如果用户在连续 天时间内没有登录、查看或使用,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将视为用户自行放弃该帐号的使用权,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将保留中断对其提供服务的权利。 10.用户管理 用户单独承担发布内容的责任。用户对服务的使用是根据所有适用于信息服务的地方法律和国家法律为标准的。用户必须遵循: (1) 发布信息时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国际条约和惯例。 (2) 使用信息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3) 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 (4) 遵守所有使用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用户的行为准则是以因特网法规,政策、程序和惯例为根据的。用户不能利用邮件服务作连锁邮件,垃圾邮件或分发给任何未经允许接收信件的人。用户须承诺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和淫秽的信息资料。另外,用户也不能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未经许可而非法进入其它电脑系统是禁止的。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务条款,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将作出独立判断并取消用户服务帐号。用户若在中医药研究院网站网站上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中医药研究院网站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11.保障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全体成员的利益,负责支付由用户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律师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其它人使用用户的电脑、帐号和其它知识产权的追索费。 12.结束服务 用户或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中断一项或多项服务。中医药研究院网站不需对任何个人或第三方负责而随时中断服务。用户若反对任何服务条款的建议或对后来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中医药研究院网站服务不满,用户可以行使如下权利: (1) 不再使用中医药研究院网站信息服务。 (2) 通知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停止对该用户的服务。 结束用户服务后,用户使用中医药研究院网站服务的权利马上中止。从那时起,用户没有权利,中医药研究院网站也没有义务传送任何未处理的信息或未完成的服务给用户或第三方。 13.通告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都会以此形式进行。 14.有关商业宣传 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信息中加入宣传资料或参与广告策划,在中医药研究院网站的免费服务上展示他们的产品,任何这类促销方法,包括运输货物、付款、服务、商业条件、担保及与广告有关的描述都只是在相应的用户和这类商业宣传发布者之间发生。中医药研究院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中医药研究院网站没有义务为这类商业宣传负任何责任。 15.信息内容的所有权 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定义的信息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图片、图表;在广告中全部内容;电子邮件的全部内容;中医药研究院网站为用户提供的其它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和广告商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16.法律 中医药研究院网站信息服务条款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一致。用户和中医药研究院网站一致同意服从有关法院的所有管辖。如发生中医药研究院网站服务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用户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