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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4/3/25    浏览次数:1523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厅党组和厅纪检组的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安排部署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求,按照九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部署,严明党的纪律,强力纠正“四风”,加大惩腐力度,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干部,着力整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我院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进一步完善充实2014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将责任分解到各个科室,明确责任人。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及时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加大监督检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年中各责任人以书面形式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年终对照执行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与全院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多形式开展政治纪律教育。贯彻执行厅党组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有关要求,加强对党的工作纪律等内容的执纪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认真执行《卫生厅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廉政准则》各项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制度。切实抓好《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期、远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纠正“四风”。

加大执纪力度,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生病就医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肃查处发生以权谋私问题,治理乱收费等问题。严格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完善惩防体系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保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落实。

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开展日常性反腐倡廉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廉政党课、节前廉政谈话提醒、廉政承诺等制度,利用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新职工岗前廉政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开展廉政专题教育活动,结合实际集中一周时间组织全院党员、中层干部、护士长及重点科室相关人员集中学习廉政方面的政策法规,各个科室负责人撰写学习心得。重点科室、重点岗位结合廉政风险点,定期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政策的学习,通过案例分析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廉洁从业的意识。节假日期间,强化廉政教育,短信提醒监督,狠刹过节送礼歪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利用廉政网页、宣传栏、短信等载体,发布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报道反腐倡廉的重大举措和定期推荐思想性较强的廉政文章,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教育、凝聚、导向、监督的作用,营造尊廉崇廉氛围。

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制度落实。修改完善《纠风工作制度》《招标采购监管制度,补充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廉政谈话、廉政档案、学习教育、案件查办等党风廉政建设配套制度。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监督,不定期深入科室查看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反馈纠正各责任人年中开展自查并写书面报告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考评。

转变工作职能,突出监督管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促进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规范。继续推进廉洁风险防控,根据岗位廉政风险点,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修改制定相关制度,强化岗位风险防控的监督,逐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构建民主、开放、规范、透明的党务政务工作运行机制  通过院网和公示栏,及时公开党务和院务信息,保证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管,定期深入科室查看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相关科室对制订的各项制度开展自查自纠,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执行有力,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加强对干部及其选拔任用的管理,对干部人事工作的职称晋升、干部选拔任用进行全方位监督,坚持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意见。认真落实轮岗交流制度,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财务原则,将采购、验收、付款等权利分解到不同的人员岗位。继续坚持药品、医疗耗材、大宗物品和基建项目的招标采购制度,加大事前考察力度,积极参与招标采购过程。加强对基建项目监督,积极跟进基建项目招标、施工、验收和审计等环节,做到事前介入,事中跟踪,事后监督。

四 加强行风建设  促进整体发展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和今年的工作要点,安排部署纠风工作任务,督促检查相关科室纠风工作开展情况,推动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坚持与药品供销公司签订“医药购销行为协议书”、“药品质量保证书”,严格执行国家卫计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加大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继续深化统方回扣专项治理,坚持信息系统内外网物理隔离,利用反统方软件进行违规统方报警,阻断药品、器械统方途径,遏制不正之风。

加强招标采购管理。认真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相关文件,严格标内采购和按合同采购,执行中标价格”。有关药品、医用耗材、器械设备采购、后勤物资采购和基建招标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统一进行,有关人员集体进行决策,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规范诊疗服务。狠抓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处方点评制度、临床用药“双十”制度等制度的落实,进行药品动态超常预警和合理用药监测,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努力纠正收受红包、回扣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严控药品收入比例。切实加强药事管理,推进“十大指标”宏观监管,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进一步降低药品收入比例控制指标。巩固基本药物制度,严格基本药物使用的监管,提高基本药物配备比例。

规范医疗服务收费。严格执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制度,利用电子屏幕做好服务项目、药品、耗材等价格信息公开,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物价检查小组全年两次自查,通过抽取病历、查看处方等方法,对全院服务收费价格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持开展医德医风教育,严格执行《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认真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建立医德医风档案,医德考评结果与个人评先和个人晋级晋职相结合。

深化“三好一满意”活动。认真执行《河南省医疗系统“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60条》,优化就医流程,改善服务态度,推进和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健全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制度,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全面提高群众满意度。

开展行风评议。按照院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评议内容、实施步骤,明确职责,抓好落实。10个行风评议工作实施小组全年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2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措施落实整改。院行风评议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实施小组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议工作,了解整改效果。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认真查办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乱收费、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以及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事故的行风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外事纪律的案件。坚持查实问题是成绩、澄清是非也是成绩的理念,既严格执行纪律,又要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加大谈话力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群众反映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与本人及所在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受理信访举报。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方便群众监督。对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逐一登记,及时调查核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

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使命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带头改进作风,坚决纠正“四风”。严守各项纪律,严格按程序办事,真诚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切实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深入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学习掌握卫生业务知识,不断充实法律、金融、财会、审计等相关知识,努力提升纪检监察业务能力。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积极协助党委、配合相关科室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

 

 

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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