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九届省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和省卫生厅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安排,结合院实际制定我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检监察负监督责任,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做到一岗双责,达到党政齐抓共管,逐级抓好落实。
总责任人: 党委书记 周文贞
分管领导责任人:院 长 韩颖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副院长 田元生 范军铭 李毅萍
科室责任人: 党 办主任 蒋春霞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2、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度总体工作目标管理,并与总体工作一并考核。认真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述职述廉制度,院党委全年召开二次以上专题会议,分析院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和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干部及科室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科室负责人: 党 办主任 蒋春霞
3、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细化责任分解。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年中组织一次自查,年底进行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负责人: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二 严明党的纪律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4、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和厅党组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科室责任人: 党 办主任 蒋春霞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5、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倾向。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负责人: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6、加大执纪力度,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生病就医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肃查处发生以权谋私问题,治理乱收费等问题。严格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院长韩颖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责任人: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7、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负责人: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三 扎实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惩防体系建设
8、协助党委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纪律意识。
9、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正面引导,通过典型教育弘扬正气;反面警示教育,通过案例剖析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专题教育周活动,对重点科室、岗位和人员定期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政策的学习,节假日期间短信提醒监督,利用院网站、宣传栏开展廉政文化宣传。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负责人:党 办主任 蒋春霞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10、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卫生厅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和我院《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改进工作作风。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院 长 韩颖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副院长 田元生 范军铭 李毅萍
科室责任人: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党 办主任 蒋春霞
院 办主任 牛国顺
11、开好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班子和个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解决办法;会后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生活会的情况,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科室负责人: 党办主任 蒋春霞
1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院 长 韩颖萍
科室责任人: 院 办主任 牛国顺
党 办主任 蒋春霞
人事科副科长 李亚峰
财务科副科长 高 宇
13、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落实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出国境备案制度和单位新增车辆备案制度。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院 长 韩颖萍
科室责任人: 人事科副科长 李亚峰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院 办主任 牛国顺
1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严格公开选拔,坚持任前公示和廉政谈话制度。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院 长 韩颖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责任人:人事科副科长 李亚峰
党 办主任 蒋春霞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15、认真落实轮岗交流制度,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财务原则。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院 长 韩颖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副院长 田元生 范军铭 李毅萍
科室责任人:人事科副科长 李亚峰
党 办主任 蒋春霞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药剂科科长 余孝东
财务科副科长 高 宇
器械科副科长 崔晓飞
总务科科长 任孝德
16、坚持党务、院务信息公开,促进单位民主、科学、规范管理。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院 长 韩颖萍
科室负责人:党办主任 蒋春霞
院办主任 牛国顺
17、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纳入预算管理,严禁设立帐外帐。
分管领导责任人:院长 韩颖萍
科室责任人:财务科副科长 高 宇
18、加强大型医疗器械、基建项目和后勤大宗物资招标采购过程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王希浩
副院长 田元生 李毅萍
科室责任人:器械科副科长 崔晓飞
总务科科长 任孝德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财务科副科长 高 宇
19、加强基建管理,严格履行办事程序,积极跟进基建项目招标、施工、验收和审计等环节。
分管领导责任人:院 长 韩颖萍
副院长 李毅萍
科室责任人:总务科科长 任孝德
财务科副科长 崔 磊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20、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协助院班子成员搞好组织协调,抓好监督检查,把构建惩防体系的要求贯穿到全院工作中。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责任人: 党 办主任 蒋春霞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第一党支部书记 郑 宏
第二党支部副书记 周永涛
第三党支部书记 王 红
第四党支部书记 杨小平
第五党支部书记 王治阳
第六党支部副书记 李 琦
四、加强行风建设
21、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杜绝“红包、回扣、开单提成”。
分管领导责任人:院 长 韩颖萍
副院长 田元生 李毅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责任人: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医务科副科长 庆 慧
药剂科科长 余孝东
财务科副科长 王 飞
器械科副科长 崔晓飞
门诊办副主任 周永涛
22、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大学习监督的力度,及时检查、沟通、交流,充分掌握工作情况和思想状态,将违法违纪案件的苗头消灭在萌芽之中。
分管领导责任人:院 长 韩颖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副院长 田元生 李毅萍
科室负责人:医务科副科长 庆 慧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23、继续深化统方回扣专项治理,坚持信息系统内外网物理隔离,利用反统方软件进行违规统方报警,阻断药品统方途径。发现统方行为,及时与本人和科室主任进行谈话并停止该药品的使用。坚持与药品供销公司签订“医药购销行为协议书”、“药品质量保证书”。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 李毅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责任人: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信息科副科长 黄保民
药剂科科长 余孝东
医务科副科长 庆 慧
24、积极参加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严格网上采购,执行中标价格和相关要求。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 田元生 李毅萍
科室负责人:药剂科科长 余孝东
器械科副科长 崔晓飞
财务科副科长 高 宇
监察室 主任 朱旭东
25、规范诊疗服务,完善落实中医临床诊疗路径和中医诊疗方案。狠抓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处方点评制度、临床用药“双十”制度等制度的落实,进行药品动态超常预警和合理用药监测,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 田元生 李毅萍
科室责任人:医务科副科长 庆 慧
药剂科科长 余孝东
门诊办副主任 周永涛
26、严格《河南省中医医院管理重点内容指标》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药事管理,进一步降低药品收入比例控制指标。巩固基本药物制度,严格基本药物使用的监管,提高基本药物配备比例。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 田元生 李毅萍
科室责任人:医务科副科长 庆 慧
药剂科科长 余孝东
财务科副科长 高 宇
门诊办副主任 周永涛
临床各科室主任
27、规范医疗收费。按照签定的院、科两级“规范医疗服务收费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强对医疗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做到制度到科、责任到人,定期对照物价收费标准进行检查。
分管领导责任人:院 长 韩颖萍
副院长 田元生 李毅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责任人: 财务科副科长 王 飞
医务科副科长 庆 慧
护理部主任 王 红
门诊办副主任 周永涛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临床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28、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开展医德医风教育,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建立医德医风档案,医德考评结果与个人评先和个人晋级晋职相结合。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责任人: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医务科副科长 庆 慧
护理部主任 王 红
财务科副科长 王 飞
院办主任 牛国顺
党办主任 蒋春霞
人事科副科长 李亚峰
29、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认真执行《河南省医疗系统“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60条》,优化就医流程、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注重人文关怀,推广医疗服务便民惠民新举措,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健全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制度,全面提高群众满意度。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 田元生李毅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负责人:医务科副科长 庆 慧
护理部主任 王 红
门诊办副主任 周永涛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临床各科室主任
30、抓好医疗质量安全各项制度落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继续深入开展“学经典、用经方”活动,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积极开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坚持“能用中药,不用西药,能用低价药,不用高价药”。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 田元生 李毅萍
科室责任人:医务科副科长 庆 慧
药剂科科长 余孝东
门诊办副主任 周永涛
31、按照省政府纠风办工作部署,开展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分管领导责任人:院 长 韩颖萍
副院长 田元生 李毅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负责人: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医务科副科长 庆 慧
药剂科科长 余孝东
财务科副科长 王 飞
器械科副科长 崔晓飞
门诊办副主任 周永涛
附属医院各科室主任
五、加强信访和案件查处
32、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乱收费、收受回扣、索要和收受“红包”等行风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外事纪律的案件。
33、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处理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做到投诉有接待、处理有凭据、反馈有记录。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责任人: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34、党委要支持案件查处工作,帮助排除干扰,提供办案经费,保证案件查处工作顺利进行。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科室责任人: 党办主任 蒋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