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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发布时间:2016/6/13    浏览次数:2596    选择字号: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届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九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1、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党委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落实好党风廉政监督责任,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做到一岗双责,达到党政齐抓共管,逐级抓好落实。

总责任人:      党委书记  周文贞 

分管领导责任人:院      韩颖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副院长    田元生  范军铭  李毅萍

科室责任人:    办主任  蒋春霞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完成时限:全年

2、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度总体工作目标管理,并与总体工作一并考核。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细化责任分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院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和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科室负责人:      办主任  蒋春霞

完成时限:全年  

3、学习贯彻九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针政策、重大决定、重大部署。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科室负责人:      办主任  蒋春霞

科室负责人: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完成时限:全年

4、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责任目标的落实,将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与业务工作同部署、落实。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院 长 韩颖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副院长   田元生 范军铭 李毅萍

科室负责人:    院属各科室负责人

完成时限:全年

5、召开党员大会,成立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负责人:      办主任  蒋春霞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完成时限:20164月底

6、加强责任落实的检查和考核,年中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年底述廉考核;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负责人:      办主任  蒋春霞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人事科副科长  李亚峰

完成时限:全年

7、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严肃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负责人: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完成时限:全年

(二)严明党的纪律,严守政治规矩。

8、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党内监督各项规章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科室责任人:    党办主任  蒋春霞

                各党支部书记

                院属各科室负责人

完成时限:全年

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开展好“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科室责任人:    党办主任  蒋春霞

完成时限:全年

10、落实廉政约谈制度,与院属科室主要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话。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责任人:    党办主任  蒋春霞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完成时限:20169月底

11、突出对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职情况的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政令畅通,推进工作落实;

12、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方案和省纪委纪律检查建议书的通知》要求和分工,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责任人: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完成时限:全年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作风建设。

13、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院长  韩颖萍

科室负责人:    党办主任  蒋春霞

                院办主任  牛国顺

各党支部 书记

各科室   主任

完成时限:全年

1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卫生厅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和我院《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持续纠正“四风”。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 书记  周文贞  院长 韩颖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副院长   田元生 范军铭 李毅萍

科室负责人:   党办  主任  蒋春霞

               院办  主任  牛国顺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各科室主任

完成时限:全年

15、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住宿等相关规定,按公车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车辆使用和维修管理,执行新增车辆备案制度,按标准配置办公设备,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

分管领导责任人:院     韩颖萍

副院长   李毅萍

科室责任人 院  办主任   牛国顺

财务科副科长   

完成时限:全年

16、严格控制举办各种庆典、研讨、论坛、展览活动,根据院工作需要安排外出参加会议、学习、交流活动,控制参会人员数量。

分管领导责任人:院     韩颖萍

副院长   田元生  范军铭  李毅萍

科室责任人 院  医务科科长        

科教科科长    李更生

完成时限:全年

17、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落实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出国境备案制度。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院 长 韩颖萍

科室责任人:人事科副科长  李亚峰

                办主任  牛国顺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完成时限:全年

(四)强化权利监督制约,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18、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院长 韩颖萍

科室责任人:党  办主任  蒋春霞

  办主任  牛国顺

人事科副科长  李亚峰

财务科副科长   

完成时限:全年

19、坚持党务、院务信息公开,促进单位民主、科学、规范管理。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院 长 韩颖萍

科室负责人:   党办主任   蒋春霞

院办主任  牛国顺

完成时限:全年

20、开好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班子和个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解决办法;会后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生活会的情况,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科室负责人:    党办主任  蒋春霞

完成时限:全年

21、落实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财务原则。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院 长 韩颖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副院长   田元生 范军铭 李毅萍

科室责任人:人事科副科长  李亚峰

药剂科科 长  王治阳           

财务科副科长     

          器械科副科长   崔晓飞

总务科科长     任孝德

  办主任     蒋春霞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完成时限:全年

22、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公开选拔,坚持任前公示和岗前廉政谈话制度。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责任人:人事科副科长&, ;nbs, p; 李亚峰, , ,

  办主任    蒋春霞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完成时限:全年

23、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纳入预算管理,严禁设立帐外帐。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    李毅萍

科室责任人:财务科副科长   

完成时限:全年

24、规范大型医疗器械、基建项目、后勤大宗物资招标采购和审计工作流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  田元生  李毅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责任人:器械科副科长 崔晓飞

总务科科长    任孝德

财务科副科长 高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完成时限:全年

25、制剂室按院财务制度支出人员工资、管理费用等,原辅料购买经院审批后按采购流程购买,生产设备的采购、维修、维护按工作流程进行。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   李毅萍

科室责任人:  制剂室主任   

完成时限:全年   

(五)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推进行风建设。

26、落实纠风工作要求,严格贯彻省政府“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部署。

分管领导责任人:院长  韩颖萍

科室负责人:院办主任  牛国顺  

院属各科室负责人

完成时限:全年

27、认真执行《河南省医疗系统“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60条》,优化就医流程、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注重人文关怀,推广医疗服务便民惠民新举措,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健全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制度,全面提高群众满意度。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   田元生  李毅萍

科室负责人:医务科科长       

            护理部主任    

门诊办副主任 周永涛

临床各科室主任

完成时限:全年

28、按照《河南省中医医院管理重点内容指标》落实目标责任制,完善中医临床诊疗路径和中医诊疗方案,继续深入开展“学经典、用经方”活动,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积极开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加强药事管理,狠抓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处方点评制度、临床用药“双十”制度等制度的落实,坚持“能用中药,不用西药,能用低价药,不用高价药”。规范合理使用各项辅助检查,提高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规范各项收费,巩固“三合理一满意”专项活动成果。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   田元生   李毅萍

科室责任人:医务科科长        

            药剂科科长       王治阳

            医学影像科副科长 闫庆栋

检验科副科长     张关亭

财务科副科长      

临床各科室主任

完成时限:全年

29、积极参加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严格网上采购,执行中标价格和相关要求。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   田元生李毅萍

科室负责人:药剂科科长   王治阳           

器械科副科长   崔晓飞

财务科副科长    

完成时限:全年

30、规范医疗收费。按照签定的院、科两级“规范医疗服务收费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强对医疗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做到制度到科、责任到人,定期对照物价收费标准进行检查。

分管领导责任人:院      韩颖萍             

                副院长    田元生  李毅萍

科室责任人:财务科副科长   

医务科科长    

护理部主任    

门诊办副主任 周永涛

临床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完成时限:全年

31、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大学习监督的力度,及时检查、沟通、交流,充分掌握工作情况和思想状态,将违法违纪案件的苗头消灭在萌芽之中。

分管领导责任人:院      韩颖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副院长  田元生 李毅萍

科室负责人:  医务科科长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完成时限:全年

32、加强统方管理,利用反统方软件阻断药品统方。发现统方行为及时与本人和科室主任进行谈话,并停止该药品的使用。坚持与药品供销公司签订“医药购销行为协议书”、“药品质量保证书”。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   李毅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责任人:信息科副科长  黄保民

            药剂科科长    王治阳

医务科科长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完成时限:全年

33、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杜绝“红包、回扣、开单提成”。

分管领导责任人:院    韩颖萍

副院长   田元生 李毅萍

科室责任人:医务科科长 庆    

            药剂科科长   王治阳           

器械科副科长  崔晓飞

门诊办副主任  周永涛

完成时限:全年

3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开展医德医风教育,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建立医德医风档案,医德考评结果与个人评先和个人晋级晋职相结合。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责任人: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医务科科长      

护理部主任      

                  办主任     牛国顺

                  办主任     蒋春霞

人事科副科长   李亚峰

完成时限:全年

35、严肃查纠违反《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规定等违规行为。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负责人: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完成时限:全年

36、加强行风建设,按照省政府纠风办工作部署,开展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分管领导责任人:院     韩颖萍

                副院长   田元生  李毅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负责人: 监察室主 任     朱旭东

医务科科 长      

           财务科副科长      

药剂科  科长    王治阳

器械科副科长    崔晓飞

检验科副科长    张关亭

门诊办副主任    周永涛

附属医院各科室主任

完成时限:201611月底

(六)严格查办案件,加强信访举报。

37重点查处选人用人、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项目经费管理等领域贪腐案件,严肃查处违反“九不准”规定的行为,落实一案双书和一案双查;

38、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对群众反映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与本人及所在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防止小错铸成大错;

39、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落实信访举报制度,认真处理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做到投诉有接待、处理有凭据、反馈有记录。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责任人: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完成时限:全年

40、党委支持案件查处工作,帮助排除干扰,提供办案经费,保证案件查处工作顺利进行。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院长 韩颖萍

                  副院长 李毅萍

科室责任人:党办主任  蒋春霞

财务科副科长    

完成时限:全年

(七)完善惩防体系,加强学习教育和制度建设。

41、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述摘论》,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纪律意识。

42、开展好“两学一做”活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做合格的共产党员。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负责人:    办主任    蒋春霞

完成时限:全年

43、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大警示教育,通过案例剖析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开展“廉政专题教育月”动,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专题廉政教育,节假日期间短信提醒监督,利用院网站、宣传栏开展廉政文化宣传。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负责人: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完成时限:全年

44、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权力运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负责人: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完成时限:全年

45、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我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及责任分解》,协助院班子成员搞好组织协调,抓好监督检查,把构建惩防体系的要求贯穿到全院工作中。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室责任人:    办主任         蒋春霞                  

              监察室主任         朱旭东

各党支部书记   

完成时限:全年

 

 

                     中共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委员会

                           2016年4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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