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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医保门诊慢病政策宣传

发布时间:2017/12/28    浏览次数:14149    选择字号:   

1、郑州市城镇医保慢病病种有那些?

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心肌梗塞型冠心病、伴有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恶性肿瘤、强直性脊柱炎、帕金森氏症、甲状腺机能亢进、肺间质纤维化、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类风湿关节炎、血友病、异体器官移植、结核病、精神分裂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丙型肝炎、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视网膜静脉阻塞、高脂血症、前列腺增生(中、重度)、血管性痴呆、肾病综合症、抑郁症(中、重度)、炎症性肠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

2、郑州市医保慢病如何申报?

每年的3月份、9月份是郑州市医保集中申报慢病的时间,符合条件的患者准备好:慢病申请表一式两份、诊断证明、一寸照片三张、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有医院病例复印专用章)、相关检查资料,将上述材料报与选定的定点医院医保办,由定点医院医保办集中上报到郑州市医保中心。

慢性丙型肝炎可随时申请,每人限申请一次,治疗期为六个月。经鉴定仍需继续治疗的,治疗期最多可再延长六个月。

郑州市城镇职工慢病患者每人最多可申报两种慢性病。

郑州市城镇居民慢病患者每人最多可申报一种慢性病。

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异体器官移植可随时申报。

3、郑州市医保慢病患者待遇如何?

经医保中心审批核准的医保慢病患者可选择一家定点医院进行治疗,享受门诊报销待遇。每个慢病病种不同医保有相应的定额限制。针对批准的慢性病门诊治疗,定额限制内进入统筹报销部分城镇职工医保报销85%,城镇居民医保报销70%,其余由个人负担。

如有疑问请到医保办咨询。咨询电话:663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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