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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发布时间:2018/4/11    浏览次数:897    选择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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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

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总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一)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为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始终高度警觉、坚决抵制、严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

总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 室 责 任 人:党办主任      蒋春霞

监察室主任    肖  莉 

完成时限:全年

(二)紧紧围绕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 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 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保证政令畅通。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 室 负 责 人:党办主任      蒋春霞

       监察室主任    肖  莉 

完成时限:全年

(三)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针政策、重大决定、重大部署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 室 负 责 人:党办主任      蒋春霞

    监察室主任    肖  莉 

完成时限:全年

(四)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院各科室、各支部每年年中向院党委书面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年底述职述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行政班子工作规则,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科 室 责 任 人:党办主任   蒋春霞

各党支部书记

院属各科室负责人

完成时限:全年

(五)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积极推进重大决策事项的规范。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副院长      田元生  范军铭  李毅萍

科 室 负 责 人:党办主任    蒋春霞

院办主任    牛国顺             

完成时限:全年

(六)加强调研。及时掌握我院政治生态状况和党风廉政风险,注重动态研判。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 室 负 责 人:监察室主任             肖  莉

完成时限:全年

二、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牢主体责任“牛鼻子”

(七)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履行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各支部、各科室抓好所在支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一岗双责”,达到党政齐抓共管,逐级抓好落实。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副院长      田元生   范军铭  李毅萍

科 室 责 任 人:党办主任      蒋春霞

监察室主任    肖  莉

各支部书记

院属各科室负责人 

完成时限:全年

(八)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度总体工作目标管理,并与总体工作一并考核。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细化责任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目标书》并进行公示。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院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和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副院长      田元生   范军铭  李毅萍

科 室 负 责 人:党办主任      蒋春霞

                监察室主任    肖  莉

院办主任      牛国顺             

完成时限:全年

(九)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责任目标的落实,将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与业务工作同部署、落实。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副院长      田元生   范军铭  李毅萍

科 室 负 责 人:院属各科室负责人

完成时限:全年

(十)加强责任落实的检查和考核,年中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年底述廉、述党建,进行考核。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 室 负 责 人:党办主任      蒋春霞

监察室主任    肖  莉

人事科科长    李亚峰

完成时限:全年

(十一)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 室 负 责 人:监察室主任     肖  莉 

完成时限:全年

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十二)狠抓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省卫计委和我院《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通过专项检查、暗访督导等形式,紧盯时间节点,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副院长      田元生   范军铭  李毅萍

科 室 负 责 人:党办主任      蒋春霞

院办主任      牛国顺

监察室主任    肖  莉

各科室主任

完成时限:全年

(十三)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差旅费等相关规定,按公车使用规定加强车辆使用和维修管理,执行新增车辆备案制度,按标准配置办公设备,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        李毅萍

科 室 责 任 人:院办主任      牛国顺

财务科副科长  高  宇

完成时限:全年

(十四)严格控制举办各种庆典、研讨、论坛、展览活动,根据院工作需要安排参加会议、学习、培训交流活动,控制参会人员数量。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副院长      田元生  范军铭  李毅萍

科 室 责 任 人:医务科科长   庆  慧  

科教科科长   李更生

完成时限:全年

(十五)进一步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的监督治理,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副院长    田元生   范军铭  李毅萍

科 室 负 责 人:院办主任   牛国顺  

院属各科室负责人

四、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监督管理

(十六)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纪律意识。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 室 负 责 人:党办主任      蒋春霞

完成时限:全年

(十七)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开展警示教育,进行案例剖

析、岗位廉政教育、新职工岗前廉政培训和节前廉政短信提醒。开展“廉政专题教育月”活动,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专题廉政教

育,利用院网站、宣传栏开展廉政文化宣传。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 室 负 责 人:监察室主任    肖  莉

完成时限:全年

(十八)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权力运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 室 负 责 人:监察室主任    肖  莉

完成时限:全年

(十九)落实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财务原则。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副院长      田元生   范军铭  李毅萍

科 室 责 任 人:人事科科长     李亚峰

药学部主任     王治阳           

财务科副科长   高  宇

器械科科长     崔晓飞

后勤科科长     任孝德

党办主任       蒋春霞

监察室主任     肖  莉 

完成时限:全年

(二十)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公开选拔,坚持任前公示和岗前廉政谈话制度。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 室 责 任 人:人事科科长    李亚峰

党办主任      蒋春霞

监察室主任    肖  莉             

完成时限:全年

(二十一)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纳入预算管理,严禁设立账外账。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        李毅萍

科 室 责 任 人:财务科副科长  高  宇

完成时限:全年

(二十二)规范大型医疗、基建项目、后勤大宗物资招标采购和审计工作流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        田元生   李毅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 室 责 任 人:器械科科长     崔晓飞

后勤科科长     任孝德

财务科副科长   高  宇   崔  磊

监察室主任     肖  莉  

完成时限:全年

(二十三)制剂室按院财务制度支出人员工资、管理费用

等,原辅料购买经院审批后按采购流程购买,生产设备的采购、维修、维护按工作流程进行。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     李毅萍

科 室 责 任 人:药学部主任 王治阳 药学部副主任 蔡州

完成时限:全年   

五、以“以案促改”为契机,不断完善监督制度体系

(二十四)进一步修改完善现有制度,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廉政约谈、约谈警示、责任追究等制度,并狠抓制度的落实,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对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 室 负 责 人:监察室主任     肖  莉

完成时限:全年

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二十五)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深入学习“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医生执业法》等法规,结合“亮出形象正党风  医德建设争先锋”活动,树立典型,弘扬行业新风。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        田元生  李毅萍

科 室 负 责 人:医务科科长    庆  慧

                  党办主任     蒋春霞 

                  护理部主任    王  红

门诊办副主任  周永涛

临床各科室主任

完成时限:全年

(二十六)认真执行《河南省医疗系统“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60条》,优化就医流程、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推广医疗服务便民惠民新举措,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健全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制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        田元生  李毅萍

科 室 负 责 人:医务科科长    庆  慧  

                  护理部主任    王  红

门诊办副主任  周永涛

临床各科室主任

完成时限:全年

(二十七)完善行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建立医德医风档案,医德考评结果与个人评先和个人晋级晋职相结合。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 室 责 任 人:监察室主任             肖  莉

                  医务科科长             庆  慧

护理部主任             王  红

院办主任               牛国顺

党办主任               蒋春霞

人事科科长             李亚峰

完成时限:全年

(二十八)持续以落实“三合理一规范”为重点,不断提升全院医疗服务水平。继续深入开展“学经典、用经方”活动,落实“十大指标”。加强药事管理,坚持处方点评、药品“双十”制度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规范合理使用各项辅助检查,提高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执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制度。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   田元生   李毅萍

科 室 责 任 人:医务科科长       庆  慧

                  药学部主任       王治阳

                  医学影像科科长   闫庆栋

检验科副科长      张关亭

财务科副科长     王  飞

临床各科室主任

完成时限:全年

(二十九)执行药品、医用耗材、高值耗材、诊断试剂招标采购相关文件,严格网上采购、标内采购。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       田元生  李毅萍

科 室 负 责 人:药学部主任   王治阳        

器械科科长   崔晓飞

财务科副科长  高  宇

完成时限:全年

(三十)规范服务收费。公开服务项目、药品、耗材等价格信息。按照签定的院、科两级“规范医疗服务收费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强对医疗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做到制度到科、责任到人,定期对照物价收费标准进行检查。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         田元生  李毅萍

科 室 责 任 人:财务科副科长   王  飞

医务科科长     庆  慧

护理部主任     王  红

门诊办副主任   周永涛

临床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完成时限:全年

(三十一)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通过反统方软件防止商业目的统方。坚持与药品供销公司签订“医药购销行为协议书”、“药品质量保证书”,严格执行《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发现统方行为及时与本人和科室主任进行谈话,并停止其供应。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        李毅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 室 责 任 人:信息科科长    黄保民

                    药学部主任    王治阳

医务科科长    庆  慧

监察室主任    肖  莉

完成时限:全年

(三十二)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        田元生   李毅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 室 负 责 人:医务科科长     庆  慧

                    药学部主任     王治阳

器械科科长     崔晓飞

门诊办副主任   周永涛

监察室主任     肖  莉

完成时限:全年

(三十三)严肃查纠违反《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规定等违规行为。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 室 负 责 人:监察室主任    肖  莉

完成时限:全年

(三十四)完善纠风工作组织体系。认真落实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和行风建设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 室 负 责 人:监察室主任    肖  莉

完成时限:全年

(三十五)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大力实施“患者满意提升工程”,务实开展“卫生厕所”“健康食堂”“暖心开水”行动。

分管领导责任人:副院长        李毅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 室 责 任 人:后勤科科长    任孝德

(三十六)加强行风建设,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开展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副院长        田元生   李毅萍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 室 负 责 人:监察室主任     肖  莉   

医务科科长     庆  慧

财务科副科长   王  飞

药学部主任     王治阳

器械科科长     崔晓飞

检验科副科长   张关亭

门诊办副主任   周永涛

附属医院各科室主任

完成时限:以省卫计委评议时间安排为准

七、加强信访举报。

(三十七)重点查处医药购销、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选人用人、项目经费管理等领域贪腐案件,严肃查处违反“九不准”规定的行为,落实一案双书和一案双查。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 室 责 任 人:监察室主任    肖  莉

完成时限:全年

(三十八)落实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针对工作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苗头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 室 责 任 人:监察室主任    肖  莉

完成时限:全年

(三十九)落实信访举报制度,认真处理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投诉有接待、处理有凭据、反馈有记录。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王希浩

科 室 责 任 人:监察室主任    肖  莉

完成时限:全年

(四十)党委支持案件查处工作,帮助排除干扰,提供办案经费,保证案件查处工作顺利进行。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      周文贞 

                     副院长       李毅萍

科 室 责 任 人:党办主任      蒋春霞

财务科副科长  高  宇

完成时限: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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